艳母是时光里永不褪色的胭脂色,她的指尖总染着淡淡的胭脂,在晨昏里晕染开生活的暖——灶台边翻炒着烟火气,灯下缝补着岁月的褶皱,那抹胭脂色不是张扬的艳,是历经风霜后沉淀的温润,像老木窗棂透进的光,将平凡日子浸成温柔的琥珀,她用一生的坚韧与温柔,让这抹色彩在时光长河里永不黯淡,成为儿女心中最安稳的底色,提醒我们:有些美好,岁月偷不走。
记忆里的母亲,总像一团热烈的火,不是那种咄咄逼人的灼热,而是带着暖橙色调的、温柔的光——尤其是她穿红衣的时候,那件绛红碎花棉袄,是她在镇上供销社精挑细选的,衣料厚实,领口和袖口滚着细细的黑边,穿在微胖的身上,衬得她肤色白里透红,连眼角的细纹都浸着笑意,小时候我总爱扒着她的衣角,仰头问:“妈,你咋天天穿这么艳?”她蹲下来,用粗糙的手指揉乱我的头发,掌心带着皂角的清香:“艳好哇,日子就得红红火火,看着就欢喜。”

那时的“艳”,是母亲对生活最朴素的注脚,她是个农村妇女,没读过多少书,却深谙“好看”的哲学,家里灶台的黑灰抹不净她围裙的鲜艳,田埂上的泥泞糊不住她布鞋的亮色,春天她穿葱绿的罩衫,像刚抽芽的柳枝;秋天她换枣红的毛衣,像挂满枝头的柿子;就连冬天扎头发的绒线,也要选最正的大红,远远望去,像一团跳动的火焰,能把灰扑扑的村庄点亮,村里人笑她“爱臭美”,她只是呵呵笑,照例在清晨的阳光下梳头,乌黑的发丝间簪着朵野菊花,或是过年时买的红绒花,风一吹,发丝和花朵一起颤,连带着整个人都生动起来。
后来我长大了,走出村庄,见识了更广阔的世界,城市的时尚潮流翻飞,流行过莫兰迪色,流行过性冷淡风,我渐渐收起了衣柜里那些“艳俗”的颜色,学着把衣服穿得素净、高级,有次回家,看见母亲又在翻箱倒柜找衣服,她拿起那件旧年的绛红棉袄,对着镜子比了比,自言自语道:“这颜色还是好看,看着提气。”我忍不住说:“妈,现在都不穿这么艳了,不好看。”她愣了一下,手里的棉袄慢慢放下,声音低了些:“不好看?咋不好看?我穿着暖和,看着高兴,就好看。”
那句话像根小刺,轻轻扎在我心上,我突然意识到,我所谓的“高级”,不过是迎合他人的眼光;而母亲的“艳”,是忠于自己的欢喜,她从不为取悦谁而穿,那鲜艳的颜色,是她对抗生活琐碎的武器,是她对平凡日子的热忱,家里曾经穷得揭不开锅,她就把我的旧衣服染成红色,说“红能辟邪”;父亲生病时,她每天穿着红外套下地,说“穿了红,就有劲儿”;我考上大学那天,她特意去镇上买了件枣红大衣,站在人群里,像一面最鲜艳的旗帜,让所有人都看见她的骄傲。
再后来,我有了自己的家,也学着母亲的样子,把日子过得“艳”起来,厨房的墙上挂了明黄的抹布,客厅的摆瓶里插着粉红的康乃馨,就连给女儿扎头发,也要选最亮丽的丝带,女儿问我:“妈妈,你为什么喜欢这么好看的颜色?”我抱起她,指着远处的山说:“你看,春天的花是红的,夏天的霞是橙的,秋天的叶是黄的,世界本身就是艳的呀,妈妈喜欢鲜艳,是因为喜欢这热气腾腾的生活。”
去年冬天,母亲来城里小住,我带她逛商场,化妆品专柜的BA递来一支口红,是正宫红,母亲拿在手里,对着镜子试了试,忽然笑了:“这颜色,和我年轻时那件棉袄一个调。”她熟练地涂上,嘴唇像绽开的花,连眼角的皱纹都舒展了,我忽然明白,母亲的“艳”,从来不是年龄的附庸,而是刻在骨子里的生命力,她就像一株永远在盛放的月季,不管经历多少风雨,枝头总能开出最鲜艳的花。
我衣柜里那些素净的衣服很少穿了,反而总爱穿母亲寄来的红毛衣,那红色,像极了她年轻时穿着的棉袄,像极了她梳头时簪着的绒花,像极了她望着我时眼里的光,我终于懂得,“艳母”二字,不是对外表的形容,是对一种生活态度的致敬——那是用热爱对抗平庸,用欢喜点亮岁月,让平凡的日子,永远鲜亮如初。
时光会老,母亲的“艳”却永不褪色,那是她留给我的,最珍贵的胭脂色,涂在心上,一辈子都暖。
